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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暂行办法》规定,入伍高校新生可申请保留高校入学资格, 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入伍高校录取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当地征兵办将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在2024年9月24日前邮寄到我校,便于我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我校接收后,教务处办公室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由招生办公室邮寄至当地征兵办,当地征兵办送交新生家长保管。
附件1: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