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2018年国家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级新生);
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范围为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系统统一认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不含2018新生);
2018年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统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二、发放名额、标准
2018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总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2人,额度为每人8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10人,额度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等省厅划线后再分配名额,额度为每人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网上评教活动;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各科平均分达到85分,最低科目分数不得低于85,无补考重修科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网上评教活动;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原则上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各科平均分达到85分,最低科目分数不得低于80分,无补考重修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7.上学年经“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优先考虑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初审,审核合格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成绩单由教务处或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打印并盖章确认);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并由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评分,按从高到低分依次排列。(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粤教助函[2017]5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2.由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工作职责严格审核确定学生名单汇总后,将已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
3.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送学校主管领导和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
五、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预分配如下:
院系名称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音乐舞蹈学院 | 每个二级学院须报1名同学参加学校评审,学校共2个名额 | 2 |
影视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中德建筑技术学院 | 0 | 0 |
合计 | 10 |
六、时间安排
9月10日-20,各二级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网(http://jsform3.com/web/formview/5b91f51175a03c126dfe3603)填报2018-2019学年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数据。
9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请、院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9月26日,院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
9月26—10月14日,学生处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审核、公示、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6日,学校导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10月20日,学校按照教育厅的通知,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10月25日,学生处对国家助学金进行审核、公示、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材料填报,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导入表)(导入表有严格格式及字数要求,请按要求填写,不能擅自改变导入表格式)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只能打印,不得复印;表格签名限用黑色笔墨,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作任何涂改,一人一表,每份限A4纸一页(国家奖学金需双面打印)。
2.各二级学院需于9月26日前上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47898232@qq.com。
4.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国家助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同时获得。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获得校级奖学金。属于建档立卡的学生必须获得国家助学金。
5.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和往年工作经验认真做实、做细,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出现学生投诉和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联系人:成凯;电话:0769-87728928转3353;电子邮箱:47898232@qq.com。
附件:1、3、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7、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8、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