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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丢失“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需补办的:填写“毕业生就业材料申请登记表”,到系部加意见后再交到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就业协议书”丢失的必须登报公告,填写“毕业生就业材料申请登记表”(附件),到系部加意见后再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报纸公告后才能补领,其它资料手续齐全后可以立即补领
2、凡与单位解除协议需补办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毕业生就业材料申请登记表”(附件)及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到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手续齐全后可立即补领
3、每次申请补发就业材料均需交费8元/次附件:毕业生就业资料申请补办登记表